法律并不总是由警察或移民官员等官员来执行。国际法是最难以实施的法律领域。国际法是作为管理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特殊法律原则而出现的,正如普通的国内(或国家)法律管理同一国家的公民之间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一样。法律并不总是受执法官员如警察或移民官。国际法是该地区的法律,是最充满了执法困难。国际法成为那个特别的身体的法理基础,管辖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就像普通的国内(或国家)法规范关系一个国家的公民之间、政府和市民近年来,人们呼吁国际法起诉那些威胁本国人民的独裁者,但迄今为止,这种呼吁并不成功。例如,29年3月,国际刑事法院以对苏丹西部达尔富尔人民犯下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为由,对苏丹的奥马尔·巴希尔发出了逮捕令,但他仍继续执政。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集团如何利用国际法来干涉一个遥远国家的内政,这一点还不清楚。
近年来国际法律来尝试起诉谁威胁本国人民的独裁者,但到目前为止,一直未果。例如,在29年3月,国际刑事法院对苏丹的巴希尔的逮捕令发出的战争罪行和对在苏丹西部达尔富尔人民,对人类的犯罪,但他继续执政。多么国际法可以由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集团,用于在一个遥远的国家的内部事务进行干预是不太清楚很明显,如果没有执行机制,关于基本权利的国际协定和联合国公约就没有什么意义。正如17世纪英国法律理论家托马斯·霍布斯的名言,“没有剑的契约只是文字。因此,可能涉及暴力的强制执行是法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很清楚的是,那是毫无意义的具有国际协议和联合国公约基本权利如果没有实施机制。作为十七世纪英文法律理论家托马斯 霍布斯曾说过:"契约没这把剑不过是一纸空文。实施,然后,可能导致暴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法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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